上级配发的救护车怎么买税? 匿名用户来自 117.33.171.*于2008-06-24 09:42:53 发表 已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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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卫生厅给我们单位配了台救护车,请问下救护车的购置税是多少?
如果要减免的话需要什么手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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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上级配发的救护车怎么买税? 回复人:gly007_013 回复时间:2008-08-07 16:53:03
你好,感谢你对国税工作的关注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》第九条规定: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,免税。“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”是指:
1.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《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》的车辆;
2.未列入免税图册但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税的车辆;
3.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下文明确的减免税车辆。
综上所述,你单位配发的救护车是否属于《免税车辆图册》内车辆,因你未说明具体车型,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免税车辆。请你带上车辆有关手续到当地国税局车购税办税大厅进行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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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独资公司 匿名用户来自 124.116.115.*于2008-06-23 09:44:16 发表 未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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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我注册了一个个人独资公司(装饰公司),属于服务行业,还要办理国税吗?如果要办国税,那要缴什么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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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独资公司 匿名用户来自 124.116.115.*于2008-06-23 09:43:50 发表 已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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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我注册了一个个人独资公司(装饰公司),属于服务行业,还要办理国税吗?如果要办国税,那要缴什么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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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个人独资公司 回复人:gly007_013 回复时间:2008-08-07 16:26:52
你好,感谢你对国税工作的关注。
你所注册的个人独资公司(装饰公司),属于服务行业,只在地税局办理有关涉税事项,不需要在国税局办理纳税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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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独资公司 匿名用户来自 124.116.115.*于2008-06-23 09:43:08 发表 未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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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我注册了一个个人独资公司(装饰公司),属于服务行业,还要办理国税吗?如果要办国税,那要缴什么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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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独资公司缴国税吗? 匿名用户来自 124.116.115.*于2008-06-23 09:42:37 发表 已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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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我注册了一个个人独资公司(装饰公司),属于服务行业,还要办理国税吗?如果要办国税,那要缴什么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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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个人独资公司缴国税吗? 回复人:gly007_013 回复时间:2008-08-07 16:57:23
你好,感谢你对国税工作的关注。
你所注册的个人独资公司(装饰公司),属于服务行业,只在地税局办理有关涉税事项,不需要在国税局办理纳税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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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开发票? 匿名用户来自 219.145.226.*于2008-04-26 15:29:22 发表 未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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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是生产、销售、施工为一体的企业,我们给一家企业施工,工程竣工后用公司在国税局购的发票给对方结款。过了二月,主管对方的税务所说必须到他们税务所开的发票对方才可以入账。现在让我公司重新开发票并纳税。(以前开的发票已经在上月足额纳税),我公司属另一税务所主管。请给予解释...........138916293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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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利费有什么新规定? 匿名用户来自 219.145.232.*于2008-03-26 15:45:45 发表 已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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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咨询福利费有什么新规定?07年的呢?还有招待费如何列支?我的联系电话是134883989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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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福利费有什么新规定? 回复人:gly007 回复时间:2008-04-10 15:17:58
你好欢迎您的提问,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:
一、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8〕264号)规定: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,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%计算扣除,未实际使用的部分,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。 二、关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》(国税发〔2000〕84号)第四十三条规定: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,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,可据实扣除:全年销售(营业)净收入在 1500 万元及以下的,不超过千分之五;超过 1500 万元的,不超过千分之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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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油罐车经营纳税吗 匿名用户来自 124.116.153.*于2008-02-23 12:38:29 发表 已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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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老公都下岗了,想买个小型油罐车挣运费,不知道会不会像加油站一样的管理,要纳税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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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小油罐车经营纳税吗 回复人:gly007 回复时间:2008-03-06 08:37:37
如果只挣运费,只需缴纳营业税,具体详情请咨询地方税务局,谢谢您的提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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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税问题 匿名用户来自 61.185.103.*于2008-02-19 15:09:52 发表 已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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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,现在个体户定税5000元以下的,2008年起国家免了不用交税了,是否有此事,具体汉中是怎么实施的,具体的对象和时间,谢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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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交税问题 回复人:gly007 回复时间:2008-03-06 13:47:49
尊敬的纳税人: 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2]208号)及陕国税发〔2003〕34号中“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在月销售额规定的幅度内由各市自行确定,报省局备案”,依据以上文件精神,汉中市于2003年5月下发了《汉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》(汉国税发〔2003〕117号),“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元;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元;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(日)销售额150元”。因此您所说的“现在个体户定税5000元以下的,2008年起国家免了不用缴税了”没有依据。 但根据汉中经济发展需要,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收政策,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,由国税部门正在开展有关增值税起征点调查工作,将适时对增值税起征点幅度进行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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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 匿名用户来自 124.116.117.*于2008-02-16 14:10:46 发表 未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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